116年度國家衛生研究院與大林慈濟醫院合作研究計畫徵求

116年度國家衛生研究院與大林慈濟醫院合作研究計畫徵求

 

  1. 宗旨: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以下簡稱國衛院)及大林慈濟醫院(以下簡稱大林慈濟),為共同推動臨床創新開發與基礎醫學研究之跨學界合作,達成合作交流之目標,進行合作研究計畫徵求。
  2. 申請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15年8月31日(星期一) 中午12時止,逾期不予受理。
  3. 研究計畫執行期程:自116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止 (一年)。
  4. 申請資格及定義
    (一)     每一個計畫須有一位國衛院與一位大林慈濟之成員為計畫主持人。

    1. 國衛院計畫主持人包含專任PI、專案PI、主治醫師、資源等同專任之合聘PI、及協同研究人員,不含借調至其他機構之研究人員。
    2. 大林慈濟計畫主持人具研究經驗的專任主治醫師、(副)護理長,助理研究員或組長級以上專任人員。

    (二)     本院與大林慈濟合作計畫件數不列入本院116年度「NHRI競爭型育成與躍升計畫」與「雙邊合作研究計畫」每年最多申請2件的限制,詳見本院公告 ( https://pd.nhri.edu.tw/nhri-joint-grants-list-fy116/ )。

  5. 申請方式:
    (一)     請於申請截止日前,由計畫主持人將完整計畫書之PDF檔及MS word檔,以電子郵件方式寄予國衛院承辦人 fckuo@nhri.edu.tw、大林慈濟承辦人 dl4020@tzuchi.com.tw,並確認收到承辦人回復通知,方完成計畫申請作業。(二)     計畫型態:個別型計畫。(三)     請使用所提供之格式,不符者將逕行退件。(四)     本計畫雙邊機構需各自收件,請雙邊申請人需同時於雙邊機構提出申請。申請時請同時留意大林慈濟參與人員資格 (已有大林慈濟補助與其他學術機構合作案者,需待結案後再提出申請案)。
  6. 計畫申請注意事項:
    (一)    經費編列注意事項:

    1. 計畫經費由大林慈濟出資,每件計畫總核定經費以新台幣100萬元為上限。分二期撥款,每一期款為前開總核定經費的50%。
    2. 第一期款將於計畫核定後,國衛院計畫主持人完成執行同意書簽署,再由國衛院學發處統一向大林慈濟請款;第二期款則於完成期刊論文發表後,由大林慈濟計畫主持人提出經費核銷申請後,再由國衛院計畫主持人辦理請款。
    3. 不得編列設備費。經費編列原則須請依照雙方機構規定。
    4. 於計畫核定執行期間內,完成雙方主持人共同發表並以大林慈濟醫院主持人名義發表之第一作者(first author)、通訊作者(corresponding author)或相同貢獻作者(author of equal contribution)的計畫相關SCIE期刊原著論文兩篇,但綜論、病例類型不列計,使得核銷第二期款並結案。如未依規定發表期刊論文,不再核給此合作計畫之補助。

    (二)    計畫中涉及人體研究/人體試驗/人類胚胎及胚胎幹細胞研究、基因重組試驗、基因轉殖田間試驗、第二級以上感染性生物材料試驗、動物實驗者,應檢附相關單位核准文件。申請人請於接獲補助通知1個月內繳交送件證明,於4個月內繳交核准文件,且文件所載研究題目及期程應與計畫一致。核准文件備齊後始得撥付經費;補交期限內未提供者,視同放棄執行。

    (三)    計畫若無法於預定期間內完成,得於預定期間屆滿之三個月前,由大林慈濟計畫主持人以書面方式提出期程展延申請,每次以一年為單位,計畫總執行期間最多以三年為限,並不得增加費用。

    (四)    計畫主持人,若因離職、退休等其他因素,無法完成計畫,應主動申請變更計畫主持人,或須完成結案報告。

    (五)    大林慈濟醫院另有補助雙方研究合作計畫案之期刊論文發表過程所需相關支出費用,包含:「英文校稿」、「論文投稿」、「論文出版」,「英文校稿」每篇限申請一次,各種費用限由大林慈濟醫院之第一作者、通訊作者或相同貢獻作者提出申請。

    (六)    學術倫理規範之遵守:合作計畫之參與人員於構想、執行或成果呈現階段,涉有違反學術倫理情事者,依所屬機構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規定處理。

  7. 計畫結案與成果繳交:
    (一)    結案報告:

    1. 於研究計畫核定執行期間結束前,繳交已發表或已被接受的2篇SCIE期刊論文(至少是galley proof)。
    2. 不定期辦理研究成果發表會,一年至多一次,計畫主持人皆須進行口頭報告。

    (二)    發表研究成果時,須於論文致謝欄(Acknowledgements)或資金來源(Funding),註明補助計畫編號。『大林慈濟醫院與國家衛生研究院合作研究計畫經費補助』【DTCRD-NHRI XXX-C-XX,Dalin Tzu Chi Hospital, Buddhist Tzu Chi Medical Foundation.】。獲刊登之研究成果論文,應繳交發表之論文PDF 檔給雙方相關單位業務承辦人。

  8. 本案聯絡人:
    (一)    【國衛院】郭峰誠,TEL: (037)206-166 #33013,fckuo@nhri.edu.tw
    (二)    【大林慈濟】王渝萍,TEL: (05) 2648000 #3238,dl4020@tzuchi.com.tw
  9. 附件:116年大林慈濟醫院與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合作研究計畫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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